2012年10月24日 星期三

課程發展當工程發包,不難,才怪!



陳新轉  華梵大學教學創意發展中心主任
    台大經濟學教授抱怨高中「公民與社會」科第三冊「經濟」的內容太難,其實每一冊 的內容都有相同的問題,原因何在?因為我國始終沒有一個常設的機構做長期的研究與發展。每次訂定「課程綱要」都是採「工程發包」方式,臨時找一位有份量的 「學科專家」而不是「課程專家」當總綱召集人,成立一個通常是由相關學術領域的學科專家為主體所組成的任務小組,以一到兩年的時間訂定課程綱要,包括目 標、章節、基本內容。時間到,交差完畢,小組解散。然後,競逐教科書市場的出版商就根據課程綱要找「學科專家」撰寫教材內容,寫完之後必須通過以學科專家 為主的審查小組的評審。學科專家的意見通常偏重知識面而不是學生的學習面。教材撰寫者只好回去修改,盡量符合審查者的要求,而不是考量學生的學習需求。這 個過程課程專家、學校教師不是沒參與,但是影響力有限,學科專家主導結構下所發展出來的教科書內容,不難,才怪。
    編 製課程就像烹飪做菜,要編製一套適合學生學習的課程,就像做一道即營養又有好口味的佳餚,需要提供知識的學科專家與課程專家的合作,前者像營養師很者像做 菜的主廚,學科專家知道那些知識重要必須學習,課程專家知道學生如何學習,內容如何編排才容易學習。由學科專家主導課程編製,就如同營養師搶著當主廚,難 怪教材內容偏難。嚴重的是學科專家從一開始就沒搞清楚公民科的課程屬性,不了解這種科目是統整性與領域性的課程,應該以社會與學生共同關注的重要議題為課 程組織核心所架構起來的課程,而不以分科並列方式,將政治、經濟、社會、法律、文化等學科知識湊在一起的課程。觀念錯誤的結果就把高中公民課程搞成像塞滿 食材還沒解凍的什錦火鍋,害慘了老師和學生。
 
    公民科的課程觀念應可追溯到1905年,美國人瓊斯(Thomas Jesse Jones) 因為關心教育如何協助美國的少數民族以及大量移民,如何融入美國社會成為稱職公民的課題,卻發現以當時學校的傳統分科課程,無法承擔培育美國社會所需之公民素質的任務,因而提出學校應開設社會學習領域(Social Studies)課 程的主張。這種課程的知識內容固然取材自廣泛的社會科學,但應該以統整的方式組織起來,而且需要將知識轉化成學生了解重要議題的工具,而不是強調分科知識 的學術性定義的理解。因為,學生未來需要參與的社會重要事務或必需應對的生活重大問題,是諸如「如何充實生活內涵」、「如何關懷社會弱勢」、「如何維護公 平正義」、「如何尊重多元文化」、「如何創造永續發展環境」、「如何參與公共事務」之類的課題。民國8485年之間,高職課程調整,首次開設「公民科」選修課程,筆者擔任「小包」角色,花四個月的時間,以前述的六大主題為課程組織核心,用課程統整理寫了一份一學年四學分的公民科「教學綱要」送教育部審查。擔任審查的學者是政治大學研究社會科(Social Studies)課 程的老前輩李緒武教授。他在審查會議上公開的說:「這是我看過唯一真正的公民科教學綱要,而不是社會科學概論教學綱要。」因為他了解,如果以這樣的主題去 編撰教科書,一定比較貼近生活意義,而且符合培養「公民素質」的教育目標。可惜公民科不是高職重要的選修科目,市場需求很小,這份教學綱要除李教授極力推 崇之外,沒有引起注意。這段往事讓我很有的信心認為,發展一套培育「公民素養」而不是灌輸知識的公民科課程絕對有可能。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事業,而課程是實現教育目標的主要工具,沒有適當的工具目標很難實現。培養公民素質的目標需要適當的公民科課程,它的問題不只是內容偏難而已,還有課程觀念錯誤的問題,這不是以「工程發包」、「臨時任務編組」的方式所能解決的,解決問題需要以下條件
1.  設置課程研發常設機構。目前國家教育研究院已經成立,該應要有一組人長期研究K-12課程,尤其是社會學習領域或公民課程,取代以「工程發包式」的發展課程的模式。
2.  籌組「公民素質」研究團隊,研究我國青年所需之「公民素質」,做為訂定公民課程目標之依據。
3.  聘請教育、哲學、心理、政治、社會、經濟、文化等領域的學者專家,找出「青年與社會」共同關注的重要議題,做為架構公民科的課程主題。這是促成課程與生活結合的必要連結。
4.  請同一批學者專家提供探討課程主題的相關知識。
5.  聘請專研社會學習領域(social studies)課程或公民教育課程,以及課程統整的專家,主持公民科課程發展與教材編撰工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